请审议决定。
市长:黄 勇
2014年3月12日
关于提请市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九次会议任命干部的情况说明
尊敬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就此次提请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干部任命的人选情况作如下说明:
蔡生炎,男,1961年10月出生,汉族,洪湖黄家口人,1990年9月参加工作,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现任洪湖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副书记、血防办主任。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在思想上行动上能很好的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了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先后担任龙口镇人民政府镇长,万全镇人民政府镇长、党委书记、人大主任,均很好的履行了发展地方经济,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责。从2007年7月至2013年12月任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能团结带领局党委和全局干部职工,针对计生工作新形势,创造性的开展工作,连续开展打击违法生育、非法鉴定胎儿性别行动。搞好计划生育服务工作,使我市计生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先后荣获省计生委计划生育新闻宣传二等奖、荆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部门线进步奖。在工作中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依法行政,民主决策政务,科学管理事务。该同志严格遵守中央、省委、荆州市委和洪湖市委关于改进工作方法、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廉洁自律,严于律已,在机关干部中起到了表率作用。根据蔡生炎同志的任职经历、工作成绩和现实表现,市政府决定提名蔡生炎同志任洪湖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贺广龙,男,汉族,1965年9月出生,洪湖戴家场人,1989年1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文化。现任洪湖市文化广电局党委书记。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市委、市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一丝不苟地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该同志工作思路清晰,大局观念较强,考虑问题全面,做事干练果断。敢于坚持原则,善于抓班子、带队伍。在担任原市文化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局长期间,能找准着力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带领干部职工,不断改进作风,提高效能,使本系统面貌发生了根本性改观。先后组织参加全省“文化共享杯”摄影、荆州市首届原创舞台艺术作品大赛并获金奖。不断增强 “三馆一站”服务功能,探索把“农家书屋”建在“文化中心户”这一模式,受到荆州市委宣传部、荆州市文广新局的高度认可。该同志在抢救保护我市文化遗产方面的工作卓有成效,《洪湖淡水贝雕》成功申报为省级“非遗”保护项目,周祖山、胡家松被命名为第三批省级“非遗”传承人。该同志严格遵守中央、省委、荆州市委和洪湖市委关于改进工作方法、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清正廉洁,严于律己,该同志在担任市新闻中心、市文化局主要领导时能很好的履行职责,取得了很好的工作成绩,市政府决定提名贺广龙同志任洪湖市文化广电局局长。
2014年3月31日
洪法(2014)7号
洪湖市人民法院
关于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人民陪审员的
议 案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
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经本院党组研究决定,现提请人大常委会对黄祥林等同志的职务进行任免。具体意见如下:
任 命:
黄祥林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曾令松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胡修安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郭 平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陈安鹤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陈 雷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 玲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欧阳美华同志为洪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