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以上是我的供职发言,也是我的表态和决心。如果我的任职能够获得通过,我将以此为新的起点,不辱使命,不负重托,恪尽职守,廉洁勤政,为实现洪湖跨越发展,努力交一份满意的答卷。若人大常委会表决不能通过我的任命,我将会正确对待不气馁、不抱怨,服从组织安排,继续做好组织上安排的工作。
谢谢大家!
供职人:贺广龙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一)
(2014年3月31日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免去:
涂明泽同志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何昌胜同志洪湖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二)
(2014年3月31日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蔡生炎同志为洪湖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贺广龙同志为洪湖市文化广电局局长。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三)
(2014年3月31日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黄祥林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曾令松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胡修安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郭 平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陈安鹤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陈 雷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 玲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欧阳美华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邱忠东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师军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曾雄华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云鹤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周树青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武卫国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程 艳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谢先涛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 浩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付会荣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喻冬梅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詹才学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响军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杜万云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柳正南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成荣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谢均洪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灯启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 卓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罗元龙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尹建文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 文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四)
(2014年3月31日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免去:
吴让达同志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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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第19号(2014)[总号:179] 编辑: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