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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公报


和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办好。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以上是我的供职发言,也是我的表态和决心。如果我的任职能够获得通过,我将以此为新的起点,不辱使命,不负重托,恪尽职守,廉洁勤政,为实现洪湖跨越发展,努力交一份满意的答卷。若人大常委会表决不能通过我的任命,我将会正确对待不气馁、不抱怨,服从组织安排,继续做好组织上安排的工作。

谢谢大家!

供职人:贺广龙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一)

(2014年3月31日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免去:

涂明泽同志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何昌胜同志洪湖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二)

(2014年3月31日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蔡生炎同志为洪湖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贺广龙同志为洪湖市文化广电局局长。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三)

(2014年3月31日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黄祥林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曾令松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胡修安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郭 平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陈安鹤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陈 雷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 玲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欧阳美华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邱忠东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师军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曾雄华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云鹤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周树青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武卫国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程 艳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谢先涛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 浩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付会荣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喻冬梅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詹才学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响军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杜万云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柳正南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成荣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谢均洪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灯启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 卓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罗元龙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尹建文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 文同志为洪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四)

(2014年3月31日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免去:

吴让达同志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第19号(2014)[总号:179] 编辑: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共印3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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