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面完成“三改”(改沟、改渠、改路)工作
螺山镇的“三改”工作已完成80%,滨湖办事处、乌林镇“三改”工作正在组织实施,新滩镇、大同区、老湾乡的“三改”方案已落实,根据建设进度,适时组织实施。
(三)全力做好项目施工的协调工作
为保障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后期要切实做好三临(临时用地、用电、用道)、三改(改沟、改渠、改路)等线外工程用地的协调工作,为项目施工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
关于2014年财政预算具体方案(草案)的报告
——2014年3月31日在洪湖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李景慧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规定和洪湖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洪湖市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的决议》要求,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4年财政预算具体方案(草案)的编制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4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根据国务院、财政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预算编制工作的要求,2014年我市财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稳中有为,积极履行财政职能,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坚持有保有压、厉行节约,以“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为重点,切实控制“三公”经费和行政运行经费支出;坚持依法理财,严格按照法律和政策规定编制预算,遵循管理规程执行预算,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减少追加支出等预算调整事项;坚持统筹兼顾、稳健积极,围绕促财政增收,保民生增利,推改革增效,加强财政科学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全面建成小康洪湖提供强有力的财政支撑。
2014年财政预算安排的基本原则:
1、量入为出。严格执行《预算法》规定,新增支出规模根据当年财力许可,按照人代会提出的目标来安排。
2、突出重点。体现“三个优先”,即工资优先、民生优先、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优先。具体来说:“工资优先”就是全面落实各项正常增资和政策性增资,同时适当提高干部教师工资水平,并在预算中足额安排;“民生优先”就是按照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已经出台的各项民生政策要求,在预算中结合实际需求予以安排;“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优先”就是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落实相关资金安排方案。
3、厉行节约。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按照“三个一律”的要求,严格控制财政供给范围和标准。即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和改扩建,财政全额供养人员一律只减不增、“三公”经费一律只减不增。
4、注重绩效。按照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坚持“无绩效不安排预算”的方针,严格控制各类达标性配套,加强存量预算项目整合,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5、综合预算。对所有政府性收入,包括税收、规费、政府性基金,以及政府融资等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税收保运转、融资保建设”的基本思路,统筹安排,综合平衡。
二、2014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具体方案
(一)地方公共预算收入计划
2014年,全口径财政收入计划85000万元,比上年增长17%,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计划61400万元,比上年增长17.8%,上划中央和省级收入23600万元,比上年增长14.8%。
全口径财政收入中,税收计划69500万元,分主要项目是:增消两税23337万元,营业税22200万元,企业所得税8763万元,个人所得税250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520万元,土地增值税2270万元,印花税420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1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