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格履职,统计工作依法推进。
统计部门作为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主管部门,在贯彻执行《统计法》和《条例》过程中,必须严格依照统计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各项统计工作,坚持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统计。
一是开展各项统计调查,不断提高数据质量。市统计部门在开展各项统计调查过程中,坚持做到依法制发统计报表、依法收集整理统计资料、依法上报和公布统计数据。除做好工业、投资、社会科技、企业调查等常规性调查外,还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农业普查、经济普查和人口普查等周期性普查活动。
二是提供统计咨询服务,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市统计部门以服务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为宗旨,不断完善统计信息咨询服务体系,除及时为市政府经济形势分析会提供统计服务外,还承担了全市公安系统千人问卷大调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调查以及全市组织工作问卷调查,突破了单纯提供统计资料的服务方式,逐渐形成了面向宏观管理、面向市场经济、面向社会公众进行全方位咨询服务的体系,统计部门逐步成为覆盖面最广、综合性最强的社会经济信息主体部门和重要的咨询监督机构。
三是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市统计部门把执法检查贯穿于整个统计工作的全过程,把集中进行的统计执法大检查与平时的经常性执法检查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推进统计执法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坚决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2012年,市政府组织统计、工商、经信、商务、住建等有关部门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并对违法行为进行了公开曝光,有力地打击了在统计上的弄虚作假行为,统计执法已逐步走上经常化、制度化的轨道。
二、当前统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贯彻执行《统计法》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部分单位和企业统计法制观念不强,贯彻执行统计法的自觉性不高。虽然我市各级统计部门在统计普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社会各界的统计法律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有些地方、部门和单位的统计法制观念依法淡薄,不能认真自觉地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
(二)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等行为仍不同程度存在。虽然市统计部门不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但由于种种原因,虚报、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在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仍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甚至还比较严重。如有的企业已经停产,但是仍然继续上报统计数据。还有些企业为谋取私利,夸大或隐瞒企业真实经营数据,给我市经济健康发展造成消极影响。
(三)基层统计力量薄弱,统计基础工作不规范。随着统计工作任务的日益繁重,市统计部门力量不足与任务加重的矛盾日益突出。特别在乡镇一级,统计人员身兼多职,更换频繁,业务素质差的现象比较突出,原本薄弱的乡镇统计工作受到很大冲击,也有些乡镇统计工作,不能发挥综合统计职能,抗干扰能力差,企业报什么数就汇总什么数,领导让报什么数就报什么数,严重影响了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此外,统计执法难度加大、力度不够,手段不多也成为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