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预算编制更加完整。2014年财政预算具体方案(草案)和以前年度相比,编列了比较完整的政府基金预算,除土地收入外,编列地方基金预算收支48248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二是预算编制较好的体现了市人大第七届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相关审议意见和决议的要求。2014年新增支出14721万元 ,除专项转移支付及列收列支增加支出外,本级财政经常性支出增加10603万元,其中提高干部教师待遇的工资类支出安排6110万元,乡镇及部门运转类支出安排2277万元,民生类支出调标安排746万元。上述安排基本体现了市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计划、预算草案审查报告关于“把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发展作为财政支出顺序予以安排”的要求。
三是预算编制及其执行预算的有关措施较好体现了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强全口径财政预决算管理”的要求,在财政综合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强化预算约束等方面进行系统性的部署和安排。同时在财政支出安排上,体现了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的总体要求,为财政预算全面有效的执行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批准2014年财政预算具体方案。
为保证2014年财政预算的全面实现,市人大预算工作委员会提出如下建议:
一、以税收入库为重点努力完成全年财政收入预算。2014年预算收入增幅较大,同时经济运行中不确定因素对完成全年预算收入计划形成较大压力。因此,必须大力加强财源建设,努力培育经济增长点;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和项目落地见效力度,提升洪湖工业经济实力;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良的公共服务。
二、政府及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的管理,切实抓好财政资金运行绩效评价。对政府部门预算要按支出项目严格监管,杜绝挤占挪用和超预算支出现象。坚持没有预算不得安排支出,因重大应急事项等特殊情况需要增加预算支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启动预算调整程序,未经人大常委会批准,不得调整预算安排。
三、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地方政府债务的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债务规模,确保政府债务在健康、正常、可控水平上运行。同时要做好政府公共预算 、基金预算与债务预算的衔接,加强对政府举债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落实债务偿还主体责任,切实发挥政府举债建设项目的效益。
四、强化预算约束,依法依规管理预算。要逐步建立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考评、财政监督环环相扣的预算管理体系。财政监督专门机构要把督促各部门认真执行预算,落实部门预算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和制止预算执行中的各种违规行为作为财政监督工作的重点。审计部门要以法定预算作为预算审计的尺度,严格审计,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行为。要认真落实监督法的要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按照法定的时间结点,支持配合人大专门机构履行预算审查的法定职责。要逐步推行预算公开,不断提高财政预算管理的透明度。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洪湖市2014年财政预算具体方案的决议
(2014年3月31日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并审查了市财政局局长李景慧同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4年财政预算具体方案(草案)的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4年财政预算具体方案。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财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