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标本兼治抓治理。依照《条例》,我们以“标本兼治、预防为主”为原则,狠抓水污染的预防治理,防患于未然。一是进一步加强工业废水源头管控。为从源头上控制工业污染特别是废水污染,市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建立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部门联动机制。市环保部门对建设项目环评严格做到“四个不批”,即对危及饮用水源安全的一律不批,对临近大湖有污水排放的一律不批,对地处自然保护区的一律不批,对无水环境容量、无污水排放指标的一律不批。与此同时,加大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力度。对经检查发现不符合产业政策、环境功能区划和环保要求的,一律责令拆除设施并恢复原状,对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而未履行“三同时”验收手续的,一律责令停产整改。对拒不停止建设或生产的,一律公开曝光,并由有关部门采取断电、断水、停贷、吊销相关许可证件等措施处理,有效遏制违法建设项目。二是进一步加强大湖水环境治理。市政府按照上级要求,会同荆州湿地局先后拆除湖区围网,积极引导大湖渔民上岸居住、转型就业,逐步减少渔民生产生活给水体带来污染的同时,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实施洪湖湖泊生态保护保护项目。投资近5000万元对洪湖金湾片实施湖底清淤、生态修复和生态护坡工程。累计清挖底泥70万立方,种植水草(含沉水植物和浮水植物)11850平方,生态护坡2240米长,栽植树木648株,实现了水有草、坡有形、岸有树的目标,极大地改善了该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三是进一步加强城区和乡村水污染治理。为扩大城市污水收集能力,市政府进一步完善城东污水收集管网,并对城西部分污水管网进行了升级改造,特别是对直排城区内荆河的多个排污口进行了截污改道,减轻了内荆河的污染负荷。同时,投资近2000万元,启动了望江渠综合整治和雨污分流工程,重点完善该渠附近的污水收集管网,实现雨污分流,全面改善望江渠及与之相连的丰收渠的水环境状况。与此同时,还建立了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了对城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通过环保监管水质监测,住建管水量核定,财政管资金拨付,保障了污水处理厂的稳定正常运行。目前,我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量由最初的不足2万吨增加到3.5万吨。在乡村,市环保部门以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为依托,围绕“清洁田园、清洁水源、清洁家园”这一目标,在34个重点村庄建设了人工湿地型污水处理站和污水收集管网,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了有效处理。同时,市政府以一年一度的“农田水利建设大比武”为载体,对淤塞严重、村民呼声较高的乡村河流进行了清理和疏浚,极大改善了村庄环境,切实保障了群众生产生活用水。
(四)健全机制抓联动。为确保《条例》的贯彻实施有力度、有强度、有硬度,真正做到坚实落地,市环保局报请市政府成立了由发改、农业、水利、公安等31个市直单位部门和21个乡镇区办为成员单位的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市环委会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