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湖北省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切实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来抓,不断强化责任,创新思路,扎实工作,全市未发生一起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市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居民农产品食用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坚持政府主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扎实有效。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市政府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了领导小组,每年都与乡镇签订责任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重点考核内容,农业部门与生产经营企业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每年利用“3.15”、送科技下乡、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契机,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知识,邀请媒体跟踪报道农产品安全执法过程,定期向社会公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动态和检测数据,组织科技示范户、农资产品经营户、农产品生产企业、流通渠道经营者开展“一对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指导和业务培训工作,选派优秀技术人员参加国家和省级各种技能比赛,营造了全社会齐抓共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日常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指数明显提升。近三年来,荆州市农业局对我市蔬菜、食用菌、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的监测总体合格率达98.8%,其中种植业产品合格率为100%。今年我市农产品质检部门每周对城区农贸市场抽检5次,每月对城区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仓储单位、配送中心和乡镇农产品生产基地抽检1次,总体合格率为99.6%。加强对生猪等畜产品的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保证了居民吃上放心菜、放心肉。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指标保持在较高水平。
(三)整体推进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工作,覆盖全市的监管体系初步建成。今年我市被确定为全省首批22个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试点县市之一,市政府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加强责任,组建专班,投入资金,理顺体系,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我市在去年投资近500万元建成省内一流的检验检测实验体系的基础上,今年又对办公场所进行了整体搬迁升级,整合了畜牧、渔药等执法检验检测人员力量,落实了机构编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检测中心、乡镇站等多网络体系筑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关口。严格落实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和产地准出制度,今年前8个月,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99%,畜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市场检疫率均达100%,全市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重大动植物疫情。
(四)严格依法查处,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明显。农业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农时农业生产特点主动安排,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联合行动,重点查处假冒伪劣农资、禁用限用农业投入品、蔬菜农药残留、违规使用饲料添加剂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今年已立案查处伪劣农资、兽药、农药、肥料等案件5起,无一起案件提起行政复议,有效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五)全力打造品牌,农业标准化生产迈出可喜步伐。积极开展各类农产品生产标准的制定,农业部门先后制定并完善了水稻、棉花、油菜等19项标准化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创建省级和荆州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各1个,兴办市级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13个。以优质稻、油菜、蔬菜等产业为重点,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面积200万亩,全市认定认证无公害农